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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三年物业费 面临查封当场清
浏览 42次 发布时间 2018/11/23
拒交三年物业费 面临查封当场清
作为一名小区业主,应在接受物业服务的同时按时交纳费用,但有些当事人因物业费数额不大,往往置之不理拖延拒缴,公然当起了“老赖”。11月23日,被执行人应某因拖欠三年的物业费被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登门拜访”,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应某仍满口谎言,妄图逃避执行,当听到自己的房子要被查封时,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只好乖乖就范,主动履行了全部4325元执行款。
被告应某为开封市一小区业主,自2014年3月至2017年12月,被告均以房屋出现问题、物业管理不到位为由,拒绝向原告物业服务公司缴纳物业费,三年中,物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鼓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应某向原告物业服务公司支付所欠物业费共计4325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置之不理,原告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应某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但应某均以在外地打工为由敷衍搪塞,后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应某住址上门进行查探,竟也毫无收获。11月23日,申请人向法院举报,这两天看到应某在小区门口进进出出,得知这一线索,执行法官立即赶赴应某所住小区。面对找上门来的执行法官,应某起初还抱着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一会说在外地打工还没赚到钱,一会又说本人有急事需要外出。面对满嘴谎话的应某,执行法官并未生气,而且耐心告知他积极交款的必要性和拒不执行的后果,如有对物业服务不满的可以另行解决。一个小时过去了,无论执行法官怎样规劝,应某仍不配合法院工作,此时,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家属发出最后通牒,如再不配合执行,将依法查封房产并贴上封条。想到因为区区四千元钱,自己将有家不能回,被执行人在权衡利弊之后,当场履行了4325元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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