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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疑妻子有外遇,杀岳父一家

浏览 53次 发布时间 2014/07/22
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周口男子将岳父母及妻儿等7人杀死。7月21日,省高院公布了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人员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发生在去年11月份的周口男子贾某杀死岳父母及妻儿等7人的凶杀案已审结,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死刑。 案例一:疑妻有外遇,他将岳父母及妻儿等7人杀死 贾某原本是周口淮阳县人,“倒插门”到了双冢村的郭某家。郭家有5个女儿,贾某的妻子最小。贾某因怀疑其妻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于2013年11月21日,先后杀害妻子及其亲属共计7人,其中包括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被杀害的7人中,年龄最大的68岁,最小的则是贾某的女儿,只有4岁。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周口中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贾某死刑;并分别赔偿两家受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6719.07元和85507.5元。 案例二:救人遇险,为见义勇为讨说法 留守儿童樊某某滑入水中,另外两名留守儿童夏某某、田某某,为救樊某某而失去生命。在无法讨到说法后,田某某的父母,将获救学生的父母及河道管理者、水闸修建者柘城县水利局告上法庭。 柘城县法院审理后判决:樊某某的父母补偿田某某的父母人民币45000元。同时夏某某、田某某的事迹被多家媒体报道,其二人施救落水学生樊某某的行为,被柘城县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相关机构分别给予田某某、夏某某两家经济补偿金468200元。 省高院:警示教育,法院仨月审结17667起“三留守”案 据省高院透露:自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6月5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17931件,审结17667件,结案率98.53%。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力保护了“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河南省高院公布的这些案例,主要发生在民事和刑事领域,相对而言,民事案件数量较多。法院通过审理十大典型案例及其他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对社会各界起到了一定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并且也督促“三留守”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法守法,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