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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鼓楼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浏览 190次 发布时间 2018/11/15
开封鼓楼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为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执行不能”与“执行难”案件的区别。11月14 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开发布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并发布了两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发布会由该院执行局局长杨中阁主持并进行内容发布,河南法制报、映象网、法治与新闻等多家媒体受邀参加。 发布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中阁首先介绍了该院今年的执行工作情况,随后通报了两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案例一,原告因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诉至该院,但被告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同时对其财产进行了查控,但其名并下无存款、车辆、房产和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为该案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并到其家中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境贫困,收入微薄,并无履行能力。执行法官虽已竭尽全力,但被执行人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最终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案例二,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执行法官通过网上财产调查以及对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和社区进行调查后,了解到其没有工作,无生活来源,且未享受低保,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暂时难以推进。属于执行不能的案件。而申请人的医疗费是借的,家庭生活也十分拮据,执行法官建议其申请司法救助,后经相关部门核实,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其进行了司法救助。 发布会上,杨中阁局长明确表示,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绝不会放任不管,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法院将积极采取引入司法救助措施,同时,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法院一定会穷尽执行手段,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武春洁 王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