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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江湖义气” 初中学生拔刀扎死哥们情敌

浏览 106次 发布时间 2012/10/10

受影视剧中江湖义气的影响,虞城县李老家乡初中三年级学生赵某为同学不顾后果,拔刀将人扎伤,致使对方不治身亡。近日,虞城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

  1997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在晚自习的上课铃声敲响之前,初中三年级的胡某把同班赵某从教室里喊了出来,咬着耳朵告诉赵某一个“秘密”,说自己一直在追求同校女生张某。这天下午,胡某从另一同学嘴里得知校外小青年袁某对张某也有好感,并在几天前给张某写了一封情书,约定这天下晚自习后见面。赵某和胡某关系很好,平时兄弟相称。听闻此事,赵某非常激动,打算邀请与自己要好的7名同学,痛殴袁某,让其知难而退。

  当晚9时许,张某正与袁某在一河桥上聊天,胡某等人蜂拥而至。袁某见胡某人多势众,把自行车一丢,拔腿就往旁边大田地里拼命飞逃。胡某等人哪肯就此罢休,紧追不舍。慌不择路的袁某不小心绊倒在地,被胡某等人追上,围上去一阵拳打脚踢。在厮打过程中,赵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刀子,将袁某左背部左肩胛下方脊柱左侧扎伤。见袁某躺在地上不动弹了,众人便扬长而去。后袁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袁某系被双刃刺器致伤左肺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听说自己杀死人了,赵某这才如梦方醒,事发当晚仓皇出逃,自此杳无音信。慑于法律的威严,2011年11月,在自己良心的拷问下,赵某向广州市公安机关投案。

  虞城法院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主持调解,被告人赵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袁某父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袁某父母对被告人赵某予以谅解。鉴于赵某主动投案、系初犯、悔罪态度好且赔偿了被害人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