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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股权治“老赖” 迫于压力把钱还

浏览 99次 发布时间 2019/08/03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冻结股权治“老赖” 迫于压力把钱还 冻结股权治“老赖” 迫于压力把钱还 7月29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通过冻结被执行人朱某在开封市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促使其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117万元债务。 2018年2月,被告朱某因公司周转需要向原告李某借款100万元,并签订《保证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六个月,月利息1.3%。借款合同到期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原告借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被告告上法庭。该案经鼓楼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朱某同意于2019年1月15日之前归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拒不支付该笔借款,原告无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致电朱某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朱某总是以各种理由如开会、出差等拖延履行。于是,执行法官及时展开网络查控、走访调查措施,并在查询其财产状况后,迅速对朱某在开封市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予以冻结。不久,朱某发现该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无法进行抵押、变现,银行也拒绝向其贷款,着急无奈之下,朱某立马致电执行法官表示将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请求对其股权进行解冻。7月29日,朱某将从朋友那里筹集的本金及利息117万元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法院也据此解除了对其股权的冻结。 田景琰